品牌名稱侵權行為如何處理?一、品牌名稱侵權行為如何處理
商標專用權是一種財產權,得到法律的保護;注冊
商標的合法權益也是
商標管理秩序所依法維護的。對
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置,在
商標法中做出了規定,有以下幾層意思:1、有
商標法所列侵犯
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2、對于
商標侵權糾紛,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3、向人民法院
起訴的,依法定程序進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在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
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4、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
起訴;侵權人期滿不
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5、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
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上述各項法律規定是根據
商標侵權的法律特點,按照不同的法律關系而作出的,合理、適宜、嚴密而又層次分明,權責分明。 《
商標法》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宣告無效的注冊
商標,由
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
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冊
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
執行的
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并已
執行的
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
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
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
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
商標侵權賠償金、
商標轉讓費、
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二、
商標侵權的情形有哪些
商標法對侵犯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種:(1)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的,為
商標侵權行為。(2)
銷售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為
商標侵權行為。(3)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的,為
商標侵權行為。(4)未經
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
商標并將該更換
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為
商標侵權行為。(5)給他人的注冊
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也屬于是
商標侵權行為。閱讀完以上內容后,相信您已經知道如果對品牌名稱有侵權行為的話,可以先由當事人只見協商處理,或者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要是你在這方面遇到了糾紛,而不清楚該如何是好的話,可以委托我們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