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是做什么的投資公司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它將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投資于眾多
證券或其他資產之中。“集中資產”是
證券投資公司背后的核心含義。在投資公司所建立起來的
證券組合之中,每個投資者按照投資數額比例享有對資產組合的要求權。《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一)以債轉股為目的收購銀行對企業的債權,將債權轉為
股權并對
股權進行管理;?(二)對于未能轉股的債權進行重組、轉讓和處置;?(三)以債轉股為目的投資企業
股權,由企業將
股權投資資金全部用于償還現有債權;?(四)依法依規面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發行私募資產管理產品支持實施債轉股;?(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通過債券回購、同業拆借、同業借款等方式融入資金;?(七)對自營資金和募集資金進行必要的投資管理,自營資金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購買國債或其他固定收益類
證券等業務,募集資金使用應當符合資金募集約定用途;(八)與債轉股業務相關的財務顧問和咨詢業務;?(九)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以前款第(一)、(二)、(三)、(四)項業務為主業。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全年主營業務占比或者主營業務收入占比原則上不應低于總業務或者總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