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城鎮標準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城鎮標準是: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3、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二、受害人因
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賠償項目: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
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
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
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8、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對于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具體支付標準,是基于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的,特別是對于不同事故原因還需要由交警部門根據責任來進行認定處理,一般情況下可以由
保險公司根據限額的范圍來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