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實際接受
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
遺產。 實際接受
遺產的已死亡的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稱為轉繼承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規定:“繼承開始以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并于
遺產分割前死亡的, 其繼承
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 第一,是轉繼承權必須是在繼承人在繼承開始以后,分割財產以前死亡方才產生。如果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則為代位繼承了, 第二,轉繼承人的份額僅以已死亡的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份額為限。 第三,如果已死亡的繼承人在繼承開始以后,財產分割后才明確表示放棄
遺產,那么就不存在轉繼承的問題。 第四,轉繼承不僅存在于法定繼承中,而且存在于遺囑繼承之中。 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開始以后,財產分割以前死亡的,他的法定繼承人同樣可轉繼承遺囑繼承人的那份該繼承的
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