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
交通事故之后要及時報警,搶救傷員,確定傷殘等級,然后才可以按標準進行索賠。報警后交警部門會進行
交通事故認定你,制作認定書。如果車是有
保險的那也要及時報警保護現場,一邊
保險公司確定車輛的損害賠償。具體的賠償可以通過協議、調解、訴訟的程序進行。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
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
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
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
(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
(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調解開始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