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被
保險人首先要填寫投保單,要將投保單中的內容如實完整地填寫清楚。2、提供
保險人需要查驗的有關經營執照、各種相關的許可證件、以往出險記錄、
保險年度在冊員工名單、工資總額預算等證明文件和材料。3、
保險人根據投保資料決定費率和其他
保險條件。4、雙方約定
保險條件之后,
保險人簽發
保險單。《中華人民共和國
保險法》第九十五條
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 (一)人身
保險業務,包括人壽
保險、健康
保險、意外傷害
保險等
保險業務;
(二)財產
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
保險、責任
保險、信用
保險、保證
保險等
保險業務; (三)國務院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與
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
保險人不得兼營人身
保險業務和財產
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
保險業務的
保險公司經國務院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經營短期健康
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
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應當在國務院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批準的業務范圍內從事
保險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