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之婦為情人生子,真相大白之后,丈夫遠赴美國,父母將其趕出家門,男方不堪重壓回歸了家庭。在她帶著孩子索要撫養(yǎng)費時,男方卻矢口否認自己是孩子的生父,她一紙訴狀告上法庭,請求確認親子關系。近日,南通市中院就該起親子關系確認案作出終審判決,在未排除孩子為婚生子的前提下,不能因男方拒絕鑒定推定親子關系成立,駁回了該女子的起訴.
心甘情愿為情人產子,家庭破裂
由于丈夫經常出差跑業(yè)務,家住海安的張淑琴常有一種莫名的落寞感。2007年,她結識了在附近開紡織廠的男子徐斌,兩人發(fā)展為情人。2010年初,張淑琴懷孕,她堅持生下孩子,作為她和徐斌*情的結晶,同年12月,張淑琴產下一名男嬰。2011年,張淑琴的丈夫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傷心之余遠赴美國,張淑琴一人帶著孩子,失去了經濟來源,來到父母家中,其父母想到女兒做出這等見不得人的事,將其趕出家門。孤苦無依的她找到徐斌,要求徐斌給孩子一個交待。
孩子拒被承認,女子狀告“負心漢”
徐斌沒想到張淑琴動了真情,還為他生了孩子,眼看自己無法再隱瞞事實,其將出軌的事情向家人和盤托出,并保證不再與張淑琴聯(lián)系。對于張淑琴多次索要孩子的撫養(yǎng)費,徐斌予以拒絕,并稱孩子不是他的。為了所謂的*情,張淑琴被父母趕出家門,而徐斌卻如此絕情。傷心之余,她將徐斌告上海安,要求確認徐斌和孩子的親子關系。
在庭審中,徐斌辯稱,自己和張淑琴沒有關系,孩子和自己無關,拒絕做親子鑒定。
張淑琴為了證明自己和徐斌長達5年的情人關系,申請調取其與徐斌的開房記錄,并拿出共同使用過的生活用品作為證據;同時,其出具一組孩子的照片,證明孩子和徐斌長相相似;此外,張淑琴出具證據證明丈夫在2009年遭遇車禍致腰椎1、2椎體壓縮性骨折,造成8級傷殘,對于生育有影響,并出具蘇州大學的親子鑒定結論一份,證明孩子并非其丈夫所生。
女子申請親子鑒定,被駁回
一審經審理查明,開房記錄及相關證據可以證明自2008年開始,徐斌和張淑琴就有兩性關系,存在致張淑琴懷孕的可能性,但由于孩子生于張淑琴和其丈夫婚姻存續(xù)期間,無證據表明交通事故對張淑琴丈夫生育能力有影響或受孕期內沒有婚內性行為;孩子與徐斌相貌相似只是主觀判斷,不具有證明效力。
盡管張淑琴出具蘇州大學的親子鑒定結論,證明孩子與其丈夫不具有親子關系。但鑒定意見載明“本鑒定為非司法鑒定,未對當事人的身份進行核實,不具有司法效力”,張淑琴的丈夫遠在美國,其提供的鑒定樣本來源、真實性、合法性均存疑,故鑒定結論依法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由于未能排除孩子是張淑琴丈夫所生,盡管徐斌無正當理由拒做親子鑒定,不能據此推定孩子與徐斌具有親子關系,遂一審判決駁回起訴。
一審判決后,張淑琴不服,提起上訴。南通中院認為,孩子在張淑琴與丈夫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出生,醫(yī)學出生證明亦記載其丈夫為孩子父親,目前尚無足夠證據推翻孩子與張淑琴丈夫之間的親子關系,不能隨意推定孩子與徐斌之間具有親子關系。南通中院遂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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