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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頭銜: | | 權限:普通用戶 | | 積分:-425600 | | 法幣:-3867 | | 聲望:-19886 | | 經驗:-10395 | | 發帖數:38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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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N年N月份的時候被剛剛認識我的鄭某某(化名)以多次花言巧語虛構事實、用以很短期就還我錢和多還利息、要幫我賺錢等各種虛構的謊言前后誆騙我拿給他N萬元,后來還以給我幫忙辦貸款的名義多次向我要了錢,當時讓他給我打條兒,他以各種理由推脫不打條兒,后來又是因為鄭某某(化名)又誆騙我去某銀行簽了一回字兒,他又從某銀行間接拿走了N萬揮霍一空(我認為他揮霍一空是指后來我問他他說不清那N萬弄哪兒去了),后來鄭某某(化名)說先前不是借我的錢、不認賬、不還錢。后來我發現他以前說的都是假的,我是被他欺騙了,我這就要去告他騙,正準備去,鄭某得到信兒后馬上過來跪哭求,求給他個活路,馬上要給我打條,還說就這幾天內一定還清我的錢,但是時至今日他都以各種理由賴賬沒還錢(中間他還了幾百,但是我認為還這點兒錢連利息都不夠,他假如從銀行借錢他早該還人家多少錢的利息了)(他是裝可憐兒騙取我暫時相信他會還錢)(他雖然在我說要告他之后他嘴上才一直說認賬,但是就不還錢)。
現在我應該是馬上告他騙,還是去起訴他??(金額大約NN萬)。現在需要我去找什么樣的證據證明?是不是讓他打個條兒得到什么的弄個書面證明,以此證明錢的事兒事實存在和想辦法獲取詳細的視聽資料?是不是應該讓他自己在資料中說出事情的經過,是否要他說出自己的名字?
現在我才知道他假借借款之名騙取錢款,而錢的用途不屬實,以前是多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現在我看他的前前后后的說法非常的不合情合理,我認為他無還款能力和還款誠意,他是以多還利息、幫忙賺錢、后來哭求認錯進行多次的詐騙,追他還錢他就還了非常少的一點點兒錢以此做道具謊稱說他自己不賴賬,我看他至今依然是連續的詐騙犯罪活動,目的是騙我相信他會還錢,不去告他。
(那一次告訴他賴賬不還馬上就要去告他詐騙之后,他馬上跑過來跪下哭求,他說如果不給他時間去籌錢,他就不起來,難道要跪死在這?不給他時間去籌錢他就在這跪地不起,以此行為來騙我同情他相信他不會賴賬,但是時至今日都沒有還錢,他要還錢的態度和誠意我看他一點兒都沒有)(是不是應該錄下來當做證據)(如果他不是詐騙何必這么害怕,他這么做我認為就是承認詐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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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事實可以證明從開始到現在,因為他的原因讓我在多個問題上直接或間接的造成了十幾萬元左右的經濟損失)
我認為他是變相詐騙非法占有他人錢財。
那次說要告他,他還過一點兒、幾百元。這還一點兒錢算不算是他為了掩蓋當初騙錢行為?
那次對他說要告他騙的時候,他對我說他和某人有關系,意思就是說我告不了他。如果真的有一個某人利用了職務便利包庇他、幫他,我又該如何辦理?哪個部門可以申訴和辦理?
如何取得舉證證據?如何確定法律認可的有效證據?我該如何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如果他要是有還款誠意,還我的錢,我又何必要追究他騙我的刑事責任)
是不是應該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讓這件事情得到法律公正判決。
如果有人用騙的方法得到別人的錢,后來不認賬,被人發現真相后怕被別人告,所以馬上給別人打條,才認賬,難道就變成是民間借貸了?
(他剛認識我時,他出門騎電單車,好像身上沒見有穿戴什么,錢被他成功騙取后,我看他戴上金表、套上金項鏈,抽上等好煙兒)
(他在電話中威脅恐嚇我不能去起訴、不能告他,他在電話中多次威脅恐嚇我人身生命安全,是否可以錄下來作證據馬上報警)
(我現在看他鄭某某(化名)一開始就是為了騙我的錢,才主動向我套的近乎,我認為他是故意裝成對我非常關心和熱心的樣子,錢被他騙走后,后來在我對他說不還錢就要去告他之后,他一改往日面容,他就如電視劇、紀錄片里的罪犯一樣用語言威脅恐嚇我的人身安全,恐嚇我不能去告他,他這種行為是否可以錄下當作證據立即報警?警方又會如何處理這種事情?)
如果在我想方設法搞到視聽資料證據之后,可以證明事情經過,如何向警方提供證據,如何才會被采納當證據使用?
(有多次形式提問相同問題,這是因為不知道怎樣提問才算是切入重點,直奔所要表達的主題)222.222.227.5
[回復/補充 河北律師·邯鄲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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