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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頭銜: | | 普通用戶 | | 積分:-608800 | | 經(jīng)驗:-75681 | | 發(fā)帖:-919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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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60畝村里的機動地,06年沒經(jīng)過村里同意,我就私下和乙方簽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每年租金是1萬元,如果土地被國家征用,地上物補償款給我一百萬,剩下的歸他所有。后來他在地里栽了一部分葡萄苗,葡萄苗上邊蓋了冷棚,07年春向他要租金,他說沒錢,他不給錢這地自然就是我自己經(jīng)營 管理,我又在地上建了冷棚和暖棚,直至2010年8月份動遷,他也沒有再管理過該土地。動遷補償款是266萬4,他來找我要錢,他說給他1百萬我們就兩清,我答應(yīng)了。10份我給他錢的時候他把合同還給了我,還在合同背面寫的手續(xù),先給他70萬,剩下30萬11月20號給,到號不給再拿2萬元利息,還注明地上物不準(zhǔn)他動用,再動用視為盜竊。100萬給齊之后我在12月份接到傳票,我才知道他拿走我100萬的時候給我的是假合同,他用真的合同向起訴了我,要求我再給付他66.4萬元。
我想問一下,像這種情況他是不是屬于詐騙呢?我可不可以以假合同欺詐100萬的理由告他呢?113.225.92.37
[回復(fù)/補充 遼寧律師·沈陽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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