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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頭銜: | | 普通用戶 | | 積分:-608800 | | 經驗:-75681 | | 發帖:-919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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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0年報12月入伍,于2003年11月從北京總參通信部第三通信團工程維護站復員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三級士官.服役期當過炮兵,通信電源,通信工程維護.1992年的時候,我在坑道電源機房上班時感到聽力有問題,在301醫院檢查結果是神經性耳聾,門診治療.2002年聽力明顯下降,醫生要求住院治療10天.出院后又門診治療.此時我已是服役期滿,部隊將我的檔案發到地方政府.我當時給單位講我要等醫療終結后.看我的聽力能否恢復.如果沒有恢復,就按規定評殘到地方安排一份合適的工作.到2003年11月的一天,部隊突然找我談話,說我的殘疾不是因工作引起的,是自己的事,我耽誤了地方報到時間自己負責.現在只能按士官復員處理.最后把我關在地下室達一個星期后強行用電警棍,手銬逼迫我寫申請,簽字,連夜將我用車送到巴州區,部隊私下與民政局辦好一切手續,把我把控在一個賓館將復員費6萬多元連同組織關系給了我,與民政局面也沒見.后來他們叫我自己到民政局報到,到時可以補評.這事就這樣結束.
2009年經過多次找地方民政局要求補評殘,經同意到省民政廳指定醫院鑒定是8級傷殘,民政局又讓我到部隊補充證明材料受傷經過.一切材料補充后,民政廳可最后又說我不是因為嘈音引起.不能評殘.同志們我該怎么辦?222.215.22.57
[回復/補充 四川律師·巴中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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