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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10月登記的,當時查出來我對象是乙肝大三陽,醫生只是建議我去打乙肝疫苗說是這樣我就不會傳染了,回來上網查了有關乙肝大三陽的病情才知道這么嚴重,而且他也去查了乙肝病xDAN,結果顯示DAN屬于陽性他現在屬于高度傳染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相關規定如下:
第八條 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
(一)嚴重遺傳性疾病;
(二)指定傳染病;
(三)有關精神病。
經婚前醫學檢查,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
第九條 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暫緩結婚。
第三十八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指定傳染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艾滋病、淋病、梅x、麻風病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
現在去醫院醫生也說我們現在暫時不宜結婚,他現在屬于乙肝病xDNA陽性,醫生說屬于病x高度傳染期而且不知道要什么時候才能治好,我們是不是屬于暫緩結婚的類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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