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積分:300 | | 經驗:75981 | | 發帖:8727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
我前段時間和別人簽了一份“委托代為經營店鋪的合同”我是乙方,內容主要是我代替甲方經營店鋪兩年,我每月只需交納租金3000,其他收益歸我,合同是從9月10日開始的,同時我向甲方交納了2萬元設備押金和1萬元貨款押金加上一年的租金總共六萬六千元,但是最近發現,和我簽合同的甲方并不是本人,那個人也是從店鋪真正的主人手里轉來,他跟店鋪主人也是簽的委托代為經營的合同,合同內容跟與我簽的基本一樣,他也是跟店鋪主人交了六萬六千元,只是合同是從8月1日開始的,而且他跟我簽合同時用的是店鋪主人的名字簽的,但是留了他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我感覺被欺騙了,找他,打電話給他,他一直回復我說讓我繼續做,他說當時也是家里出事急著用錢怕麻煩才用別人名字跟我簽的合同,他會跟店鋪主人交房租,他再跟我收房租就這么簡單,他說等到下一年交房租的時候再聯系就不理我了,現在店鋪的主人又找我要鑰匙說要收回店鋪。我現在手頭只有他冒充店主名字跟我簽的那份合同,還有他留下的電話號碼和身份證號碼,當時他收了我錢也沒給我打收條,他說他拿到錢才會跟我簽合同的,合同簽了就說明錢收了,我也就沒在意收條?,F在我該怎么辦,報警有有用么,能拿回我的錢么。58.213.104.114
[ 回復|追問 江蘇律師·南京律師] |
| ·找律師?法律咨詢?上中法網!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