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早報:http://www.dfdaily.com/html/33/2011/9/13/664514.shtml
山西公安廳副廳長蘇浩回應私生子傳聞,正考慮“正當防衛(wèi)”
9月6日,在海淀區(qū)西山華府小區(qū)門口,一對業(yè)主夫妻在開車剛要拐入小區(qū)南門時,遭到后面一輛無照寶馬和一輛牌照為晉O00888的奧迪司機毆打。夫妻頭部被打流血。兩打人者欲逃離被控制。經(jīng)核實,寶馬司機年齡15歲,無駕照,系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另車牌照“晉O”車牌為套牌,車主名蘇楠。 山西媒體人李建軍在其博客上稱,山西省公安系統(tǒng)多年來流傳著一種說法:當年,曾有一個靜樂籍的女大學生,自稱替蘇浩生了孩子,還曾抱著孩子到山西省公安廳等處多次上訪,要求蘇浩與孩子做親子鑒定。“我和山西省公安系統(tǒng)接觸多年,和一些高官吃過多次的飯,這些說法從他們嘴里流露出來,應該不能算是完全的無稽之談。”
針對李建軍的博客內(nèi)容,昨天蘇浩對早報記者表示,該內(nèi)容對其影響很大,正在考慮“正當防衛(wèi)”。但他并未正面回應私生子一事。
昨日,李建軍在其微博上稱,“山西省公安系統(tǒng)多年傳言你(指蘇浩)有婚外情并有私生子,請問有沒有?我沒說你一定有婚外情及私生子,只是在客觀表述有這樣一種說法。”李建軍稱,對蘇浩愿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態(tài)度表示期許。
而山西省公安廳的匿名干部此前對《新快報》稱,幾年前,曾有女人帶著一個小男孩,來省公安廳找蘇浩。“這是在他兼任太原長以前,而他搬去太原市有4個年頭了。”該干部說,當時那女子在辦公樓下鬧得很兇,非要上樓見蘇浩,蘇浩自己下樓,解決了這個問題。
蘇浩在山西省公安廳的另一同僚也向該報記者證實,他聽多位同事講過有一位女子六七年前帶著孩子找過蘇浩。蘇浩上述兩位同僚之一稱,蘇浩是否在京置業(yè)他不了解。但他所知的那個小孩年齡比蘇楠小,“我百分之百肯定蘇楠不是他兒子”。這位同僚稱,那個小孩“沒(被安置)在(北京)那個方向。女人帶著孩子來鬧的時候,最多10歲上下,沒那么大”。
據(jù)此前媒體報道,蘇浩與妻子育有一女,現(xiàn)已成年。
晉O00888奧迪車司機父親被拘 山西公安廳副廳長蘇浩否認與其關系密切
“據(jù)北京警方講,事發(fā)后并非蘇楠本人稱我是親戚,是其母謊稱我是蘇楠的大伯,而其母是太原市晉源區(qū)工作人員,應該知道我名字。”
——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蘇浩
早報記者 權(quán)義
昨日,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局長蘇浩對早報記者稱,他與“李雙江之子打人事件”中另一肇事者蘇楠的父親蘇文斌并無關系,工作中也沒有任何業(yè)務來往,是其(指肇事者)母謊稱蘇浩是蘇楠的大伯。
此前,山西省公安廳一位干部對媒體稱,蘇浩與蘇文斌及蘇楠“關系密切”,但他很確定地稱“蘇楠不是蘇浩兒子”。
另據(jù)新華社記者向權(quán)威部門核實,18歲的奧迪車司機蘇楠之父名叫蘇文斌,是山西聚通汽貿(mào)公司原法人代表,在北京擁有一汽貿(mào)公司。因偽造“晉O00888”車牌的行為,蘇文斌已被北京市公安機關拘留。
回應與蘇楠家庭關系:
沒有親屬或業(yè)務關系
《新快報》昨日援引山西省公安廳一位匿名干部的話稱:蘇楠雖不是蘇浩的兒子,但蘇浩跟蘇文斌及蘇楠的確關系密切,否則6日晚蘇楠也不會貿(mào)然抬出這個“爹”來。
蘇浩在給早報記者的短信中稱:“由于肇事者和我同姓,是山西人,又掛著晉O車牌,肇事者又謊稱是我親屬,便引發(fā)網(wǎng)友猜疑,事實上該車牌是省勞動局注冊使用,并非山西省公安廳使用。”
蘇浩稱:“我是山西朔州人,據(jù)核實蘇文斌是山西清徐人,和我無任何關系。”蘇浩還稱,他和蘇文斌即使工作業(yè)務來往也沒有。
蘇浩告訴早報記者,“據(jù)北京警方講,事發(fā)后并非蘇楠本人稱我是親戚,是其母謊稱我是蘇楠的大伯,而其母是太原市晉源區(qū)工作人員,應該知道我名字。”
蘇浩稱,他與蘇楠的母親并不認識,也不知道其名字,是北京警方調(diào)查取證后,才知道她在晉源工作。
南京德本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解釋道,按我國法律規(guī)定,非法侵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傷以上的,應承擔刑事責任;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至于本案件附生的是否侵犯名譽權(quán)的問題,應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起訴解決,不屬于刑法調(diào)整。
[回復/補充 北京律師·海淀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