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積分:100 |
| 發帖:8699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
原告就職于x物流有限公司整車調度崗位,因物流有限公司與貴州x電材料有限公司簽署有運輸合同。貴州xx電材料有限公司下達指令5月5日有2車遵義發往溧陽的噸包64噸,因正值五一假期車輛緊張,原告隨在運滿滿平臺發布任務尋找運輸車輛。被告張與其老鄉劉于2024年5月5日在運滿滿平臺接取從遵義發往溧陽的2車32噸噸包任務。經電話協商,每車運費10600元,合計運費21200元,卸完貨3-5個工作日付款。5月7日到達溧陽卸貨完成,當時運費請款流程已提交走流程。5月10日被告張司機著反饋身上沒有錢,急要運費周轉,并威脅不給運費在收貨方處堵門,運費支付流程還在走流程,10號當天無法支付到位。經雙方電話溝通協商達成共識,原告肖當天個人微信借款人民幣10000x壹萬x元給被告張用于周轉,有微信轉賬記錄,雙方約定運費到賬了,此壹萬元當天轉還給原告肖。約定的運費到賬日x5月14日x到來后,原告肖向被告張多次催要欠款,被告張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約定的最后還款期限x5月14日x已過,被告張雨權至今分文未還。且原告肖用手機撥打被告張雨權的手機時,還多次出現被告張雨權不接聽電話的情況,目前微信已被拉黑。
[ 回復|追問 黑龍江律師·哈爾濱律師] |
| ·暫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