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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山東省日照市莒縣棋山鎮東新城村民,我們就事論事,實話實說,我們的土地如何處理?古語曰:“言必信,行必果”,“一諾千金”。做人要對得起“三老四少”,這應該稱得上是做人的根本。
農民處出打工,只適合年輕,到天命花甲之年該如何辦?我們的土地自2018年代理主任段立寶利用職務之便把村集體土地占為已有,并許給我們天花亂墜的承諾,然而他做到的究竟有多少,
然而事實是什么,
①環庫路占地未給補償。合同上明確標示的土地違約金未給補償;
②榛子樹未給補償。榛子樹缺苗,按每畝或每棵給予相應補償,要求村民自行購買補苗,每棵5元;
③占地區村民種植樹木私自砍伐,未給補償:
④在每家每戶小麥還有10~20天就豐收時,強行耕地,使農民辛苦大半年的生存作物毀于一旦:
⑤每年12月31日,補償下一年度補貼金,至今已推遲八個月已久,同樣未履行;
⑥我們的土地,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基礎,然而占地補償,至今還是杳無音信。我們只是普普通通的農民,收入甚微,以后我們難道想吃一粒親手種的米都沒有嗎?
東新城村民真摯的希望,我們的人民公仆,可以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復。地主:占有土地,自己不勞動,依靠出租土地剝削農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民主的21世紀,“跟著地主吃好的”,這明晃晃的幾個大字真的合適嗎。皇天后土,實所共鑒。還望盡快給一答復,不要寒了我們這些淳樸善良村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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