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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積分:-609800 | | 經(jīng)驗:-76681 | | 發(fā)帖:-925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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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本人就職于一個布料生產(chǎn)廠家從事營銷業(yè)務,5初與周邊地區(qū)的一家服裝廠蘇某開始做生意.即我賣布料給蘇某,且一切事務公司托我與蘇某交接,雙方交易過程由于蘇某老是拖欠貨款,故到5月份就不再發(fā)貨給蘇某,雙方斷絕生意來往,當時貨款尚欠45500501我向蘇某收取貨款10000元正,另蘇某在一張單據(jù)上quot;先付0000quot;,我大意的在此簡單無寫大寫漢字的單據(jù)上簽名且沒留底就離開.之后,蘇某在半內(nèi)陸續(xù)還款000000000500000000等共15500元正,每次收款本人都有自寫收條留下,故我廠在該客戶結(jié)欠款帳面0000元正。于06月,我再次向蘇某催帳,蘇某拿501日那張他寫“先付款10000元”我簽名的單據(jù)讓我看,此時單據(jù)上的0000元”變成0000元”(懷疑將”加一折變成”)與兩張本人于后半所寫的收條。說帳已還清,并變本加厲向我老板誣蔑我私自移用公款.我該怎么辦?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嗎?會產(chǎn)生什么后果?盼復!請問,如果我敗訴會有什么樣的后果,勝訴的機會有多高。如果有幸勝訴的話,可以定對方詐騙罪嗎?可以申請精神賠款嗎,數(shù)額是多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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