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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我個人的對律師事務所建設的淺薄意謝謝你的過目!1)在人事方A,生人雇傭制度同熟人推薦制度相結合.在用人制度上盡量使用生人,這樣有利于管并有利于在制度方面的創設;在使用熟人時,使用推薦擔保制度,此擔保制度應于薪金掛實行同上同下形式.B,后備優秀人才培養制度.在后備人才培養上,應該作長遠打側重點應在在讀大學生中培主要是在優秀法學院中尋找培養對象.C,中青律師特色培養制所謂特色培就是培養各個不同項目的專業化律師,如TRIALLAWYER,OFFICEPRACTICELAWYER,HOUSECOUNSEL等等.2)在管理決策方A,制度崇拜就是相對于個人崇老板崇拜而言,管理者只做重要的事情,不做緊急的事情,而是當緊急事情首次出現時去創設制不是去應付隨時出現的緊急事作為管理只做別人做不了的事情,別人做不了的事情,否則何以成為管理B,制度創造要有敏銳的制度創設不要事事身先士卒,不要以為這個世界沒有自己就不沒有自己地球就不再自也不要犯秦王贏政的錯事事制度面面具到.3)在合伙人組成方面:A,合伙人浮動制度將合伙人分成不同浮動級充分考慮現在非合伙人的利4)案源和薪金方A,老新搭配制度.即充分發揮老律師的人緣關系,和新律師拼搏優勢B,續案追加分配制度.為鼓勵老律師的積極充分發揮老新搭配制度的好對新律師原有續案的報酬加以安比例分配.C,經濟調節制度.此上是我個人對律師事務所建設的淺薄意請多以批也希望各個發表高豆豆.(由于時間倉促,未作祥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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