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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問過的問有些資料再補充下1.一使用權房子承租賃人是外婆,母親和我三人;戶口本上的戶主是外婆.2.此使用權內(nèi)戶口總共有四老外母親;及表老外婆兒子的女兒);3.舅舅和舅表妹的父,是知十前從外地回上就開始一直借住在此使用屋內(nèi);舅舅和舅媽在上海有臨時工經(jīng)濟上獨4.表妹現(xiàn)在齡已經(jīng)超過18由于舅舅舅媽的長期不孝導致了很多家庭矛盾,故外婆與我們不想繼續(xù)和他們居住一想請教各位律1.舅舅,舅媽已經(jīng)在此處居住了超過十,是否屬于同住同住人可以享受什么權2.外婆是否有權利要求舅舅及舅媽搬出此屋3.目前此使用權的承租人是否可以轉讓使用權利與他轉讓需要辦理什么手是否需要得到我表妹的同4.如果承租人想把此使用權房子買變成產(chǎn)權房子,除產(chǎn)權方同意外是否還需要此戶口所在地所有人之一-----我表妹也同意5.如果房屋可以變?yōu)楫a(chǎn)權房子而表妹他們是否有繼續(xù)居住的這里的權利(產(chǎn)權人名單上沒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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