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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我爸造了一間房子,門前種了一棵梧桐樹苗,經社會發展,1993時,離家不遠處(約50米左右)的長河上造了一座橋,那門前的小路就改成了鄉鎮路了。因樹的逐漸長大、長高,樹干、樹枝等頂到了上面的電線,每臺風季節,電管站的人都要來修理這個妨礙電線的樹枝。6、7月份,鎮撥款搞綠化,路兩旁都打起了花壇,包括我爸家門前的梧桐樹也打入了花壇內,別家門前沒有樹的都種下了桂花樹。請問:集體的地(路旁的花壇)上面的梧桐樹到底是屬于誰的呢?謝謝!麻煩的是:去1月21日因一輛超高集裝箱車的違規進入拖斷樹枝而造成了事故:好心鄰居主動爬樹鋸斷枝因沒注意安全(皮鞋很滑心又急)摔成了重傷,共花了十幾萬元。他家人沒及時配合去追究駕駛員責任而放棄,后來記者采訪了受害家屬并登報請求社會援助可無果。目前受害家屬正向起訴,要求我爸承擔責任!請問大家:此樹該屬于誰呢?該由誰承擔(注:因家庭都困難,事發當初我爸也出于好心捐了2千元,想不到受害家屬卻得寸進尺揚言不給他家3萬就要告到,村干部也從中協調過無果)?謹請各大律師幫幫我們!同時幫幫這個好心的鄰居(該怎么樣通過法律手段得到合理的賠償)!希能盡快得到各位熱心律師的幫助!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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