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積分:-609800 | | 經驗:-76681 | | 發帖:-925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
的四月份,我們在某某賓館舉行的婚禮.但是在婚禮的前一天 ,由于服務經理的態度惡劣 ,惡語相加,甚至還出手打了我老公一拳,為此我們沒有立即和賓館結帳,為的就是要一張書面的道歉書.雖然他們的主管曾經到我們父母家賠禮道歉,但是這種口頭的做戲的道歉不足以彌補我們當時在大喜的日子所受的侮辱和委屈. 時隔半,他們杳無音信.底了要結帳了,當事人打電話說如果我們還不結帳他們要通過法律手段要帳.還說怕給我們道歉信我們會用它威脅什么.為此我們非常氣憤,明明是他們的錯卻又如此的囂張.我想咨詢一下律師,1.如果他們起訴我們,我們勝訴的把握有多大.我們要求精神賠償的數額一般是多少? 2.由于他們的態度不誠肯,我們一直沒有與他們結算賬單.我們的這種行為是否合理合法? 3.賓館當事人當時已懷孕,現已生產在家,并聲稱已辭職.對我們會有什么影響? 4.婚禮結束后,我爸已喝多,他們讓我爸爸簽了一份飯菜是否滿意并結帳的什么書,這個對我們是否有什么影響?
[ 回復|追問 山東律師·濰坊律師] |
| ·找律師?上中法網!www.hbhongyijixie.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