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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我是金屬鎂廠的食堂管理員,所有食堂用品糧油蔬菜都由我采購.我們不是采用現金交易的方式全部都是賒帳.由于食堂一直盈虧不能平衡,外債也就越來越多我也多次催促領導解決可是經理突然調走了.于是我就找到新上任的經理,他說讓等一段時間再說要問問以前的經理.眼看欠下這么多債我不敢再繼續干這個工作,怕越欠越多.就跟主任口頭提出辭職期限是月底(也就是7月31號).我26剛好有事情請假了,我不在廠的情況下28號就有人接替了我的工作.請問這樣是否侵犯了我的權利?我回到廠里卻拿來盤庫表讓我簽字.我拒絕了!我向經理提出結帳,他依然說事情不清楚還得再等等.我去其他的車間上班了,下午車間主任通知說經理不讓上,我找他理論他卻說車間人員已經滿了.我只能是等著結帳了,可是我都等了一個多月.再問經理卻說不是他經手的他不管,讓我去想以前的經理要!對于這件事情我很迷茫也非常的氣憤!!!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請各位給出出主義!!(公司所欠的款項都沒有寫欠條,票據粘貼只是填寫報銷單封面有辦公室主任和經理簽字)我做管理員期間以前的經理批準我在食堂自己開了商店也是刷卡制,可是后來商品刷卡機壞掉了.售餐員就把商品和售餐刷在同一個機子上另外用本子簡單的記帳(這件事情辦公室主任也是知道的并且當時也同意).如果現在的經理也不想認這筆帳,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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