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積分:300 | | 經驗:75981 | | 發帖:8727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
各位律師老師,您們好:我替我姐咨詢離婚的事宜。家庭情況:結婚10年,男方為國家公務人員,2011年7月份,男方與另一女子同居,家庭開支、孩子撫養一概不管不問,并與2012年元旦向我姐提出離婚,我姐沒有答應,男方提出春節后將提起上訴。子女情況:育有一女,年9歲,一男,不到2歲,由男方父母管養。財產情況:有住房一套,現市場價20萬,沒有辦理產權證,房屋手續皆是男方名字,當時購房時陸續借男方叔父累計7萬元,除購房裝修外,其余用于日常開銷;夏利車一輛,使用4年,估價不到萬元;租賃門面房一處,當時銀行貸款6萬元。存款不詳。咨詢問題:1、這種情況該協議離婚還是通過法院判決,那個更加有益于我姐;2、剛開始男方答應凈身出戶,可是到了春節,又提出如果房產和門店給我姐,我姐必須歸還他叔父的7萬元和6萬元的銀行結息,這個要求是否合理,應該怎么應對?3、鑒于我姐的撫養能力,我姐決定只主張女孩子的監護權,男方不答應,說如果堅持要女孩,不給撫養費,兩個孩子的監護權問題該怎么處理?4、結婚10年,男方和父母并沒有分家另過,我姐是否可以主張分割其家庭財產?5、男方為過錯方,我姐是否可以主張情感損失賠償?
[ 回復|追問 廣東律師·廣州律師] |
| ·找律師?法律咨詢?上中法網!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