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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09年3月17日到內蒙古博宇土地勘測規劃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當的技術員,一直工作到2010年1月30日沒有簽定合同。工資定為2000元/月,公司半年發一次工資,放假還扣了我兩個月的工資沒有發,是工地上12月份的和在公司2010年1月份的共計3200元(其中回公司給1200元)。因為讓我過了年回公司上班,我不去了的,在放假結束前兩天給經理打電話說的。經理楊曉衛和我說扣工資的目的就是怕你走,不來的話就別想要工資,公司就這樣的規定。請問我該怎樣要工資呢?公司這樣太不合理了吧!我當技術員是該公司經理楊曉衛利用的內蒙古第三建筑公司干土地整理項目。 我在呼和浩特勞動局網上發了也沒用‚我打呼和浩特勞動監察舉報電話0471-4814701人家說只能咨詢‚讓去政府那邊說. 2010年4月2日我打了我在呼和浩特市勞動局網站上發帖回復的電話呼和浩特市勞動監察科0471-4814193‚接電話的讓打呼和浩特市勞動監察舉報0417-4814701‚接電話的人說欠工資1萬元以下的由區勞動局管‚告訴了我回民區勞動局的電話0417-3821083‚我打過去告訴了我回民區勞動監察科的電話0471-3820984‚打過去接電話的人說不管.理由是有簽定勞動合同‚離開公司沒有提前半個月和公司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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