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發現主臥水晶燈周圍開始潮濕,通知4樓業主后,業主來了,找來物業水電工無法判斷何原因,后找來物業主任與業主協商,業主一直強調說如果刨開地面磁磚發現不是水管漏水,那就是建筑問題,讓我找建筑商。觀察幾天后,:
1、我家廚房煙道周圍及離此不遠的一根下水管潮濕
2、與廚房一墻之隔的天花板圍繞著一根消防管也潮濕并且沿著管子向下流水,時快時慢3、主臥燈周圍潮濕范圍擴大,而且滴水(有時一天當中5分鐘或6分鐘甚至4分鐘滴一滴;有時幾小時滴一滴),現在燈周圍出現許多類似水泥漿的東西4、水流最嚴重處是陽臺靠近房間一角(很快陽臺地板就積水,像小河一樣彎曲流向陽臺另一邊),陽臺靠近房間另一角也潮濕了.
4樓業主找來師傅,判斷有幾種可能1、消防水管道漏水2、四樓地下水管漏水3、四樓陽臺沒做防水滲透造成(三亞今年從9月末下了好多天雨,是否雨水滲到4樓陽臺地下進而滲透到我家)
另外我后來找到物業請他們對消防水管是否漏水進行解決,物業說不屬于消防局管理范疇,又找到開發商,開發商說此管保質期為二年,過期得找物業,物業沒有解決。
我主要想問:1、如果刨開4樓地面磁磚發現不是水管漏水,但是他家磁磚下面確實潮濕,能否完全追究他家責任賠償我方損失。2、如果解決不了能否起訴?到哪起訴?
[回復/補充 廣西律師·南寧律師] |